標 題: | 《關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 | ||||||||
索 引 號: | 111503000115543089/2020-05388 | 發文字號: | |||||||
發文機構: | 市政府辦公室 | 信息分類: | 政策解讀 | ||||||
概 述: | 《關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 | ||||||||
成文日期: | 公開日期: | 2020-12-10 15:57:15 | 廢止日期: | 有效性: |
一、《意見》出臺背景
2018年5月23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廳字〔2018〕22號)。2018年8月26日,自治區黨委辦公廳、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》(廳發〔2018〕9號)。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,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化服務改革(以下簡稱“放管服”改革),提升我市審批服務便民化水平,按照市委、政府領導批示,市編辦(審改辦)草擬了《實施意見》。
二、《意見》主要內容
《實施意見》的框架結構和主要內容參照自治區的實施意見擬定。全文共分五個部分,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,明確了《實施意見》的主要宗旨和任務目標;第二部分是持續深化簡政放權,重點針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、投資審批改革、職業資格改革、商事制度改革、收費清理改革5個領域改革提出要求;第三部分是加強監管創新,圍繞堅持公正監管、加強信用監管、推進綜合監管、探索審慎監管和加強市場行為監管5項內容提出要求;第四部分是優化政府服務,重點加快推進政務服務“一網通辦”、努力提高“雙創”服務質量、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、持續開展“減證便民”行動、創新便企利民服務方式和加強政務服務能力建設6項工作任務;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,圍繞加強組織領導、加強協作配合、加強督查考核和加強宣傳引導4個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。
三、《意見》出臺意義
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,以更快更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,圍繞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、依申請辦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,推動審批服務理念、制度、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,著力打造“寬進、快辦、嚴管、便民、公開”的審批服務模式,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群眾跑政府的次數,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,切實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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