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關于開展文件清理工作的補充通知
烏海政辦字〔2020〕34號
各區人民政府,市府各部門,各企事業單位:
《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烏海政辦字〔2020〕33號)于11月3日印發后,我市全面開展文件清理工作。按照自治區黨委第一巡視組要求和市委、市政府的最新安排部署,市政府辦公室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進行專項清理,現將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區、各部門和單位在目前開展的文件清理工作中,要對涉及優化營商環境的文件進行專項清理,包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文件,以及市屬各部門、各區人民政府制發的文件。
二、各區、各部門和單位要對清理范圍內文件,逐件梳理研究,重點清理無法兌現的“空頭政策”“畫餅政策”,給企業以合理預期,切實提高企業滿意度,提升政府公信力。
三、按照“誰制定誰清理,誰實施誰清理”的原則,認真開展清理工作。
(一)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定的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文件,由負責執行、實施、落實的各區、各部門和單位提出清理意見,按要求填寫烏海政辦字〔2020〕33號文件附件表格,備注欄里注明“優化營商環境文件”,務于11月13日下午6:00前報送。
(二)市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文件,由各制定部門自行負責清理;部門聯合制定或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,由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清理;制定部門被撤銷或職權已調整的,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部門負責清理。各區政府制定的有關優化營商環境的文件,由各區政府負責清理。各區、各部門和單位務必將清理情況(填寫附件)于11月13日下午6:00前報送。
四、此項清理工作時間緊、任務重,各區、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,加快推進清理工作,按時保質報送清理結果。經梳理排查沒有相關文件需要清理的部門單位也要“書面零報告”。
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0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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